重庆师范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9年06月15日
来源:重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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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43号)及重庆市学位办《关于做好重庆市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2009年继续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收专业(方向)及人数
1.我校2009年在以下5个专业(方向)招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数学)。
2.我校招生人数160人,各专业(方向)具体录取人数根据考试成绩最后确定。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7月1日—15日登陆重庆市学位办网站http://degree.cq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后,考生应记住自己的网上报名号,以便现场报名使用。
2、现场确认:重庆考生在7月16日—19日,到重庆市报考点(西南大学)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3.外地考生既可在重庆市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也可在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点报名考试。
4、报名考试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09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四、资格审查
1.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资格审查,由我校自行组织。安排在复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届时网上通知。
2.报考者本人须将现场确认后打印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提交我校研究生处审查。
3.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①《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五、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有:(1)政治理论、(2)英语、(3)教育学、(4)心理学、(5)专业课等五门。
2.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三门为全国联考科目;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英语一;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英语二。
3.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同步进行,专业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具体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名称详见附表(《重庆师范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5、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面试阶段进行。
(二)考试安排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进行,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
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12月初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上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成绩的综合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采取集中学习指导和分散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学习年限三年,培养费15000元。
八、学位授予
学员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我校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代售辅导资料
为帮助考生复习,我处代售《在职攻读教育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心理学、教育学)》,定价32元/本。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英语一所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定价25/本。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二所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考)考试大纲》定价7元/本,需要者,可到我处购买,不邮购。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明
联系电话:023-65363092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400047
网址:http://graduate.cqnu.edu.cn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收专业(方向)及人数
1.我校2009年在以下5个专业(方向)招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数学)。
2.我校招生人数160人,各专业(方向)具体录取人数根据考试成绩最后确定。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7月1日—15日登陆重庆市学位办网站http://degree.cq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后,考生应记住自己的网上报名号,以便现场报名使用。
2、现场确认:重庆考生在7月16日—19日,到重庆市报考点(西南大学)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3.外地考生既可在重庆市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也可在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点报名考试。
4、报名考试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09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四、资格审查
1.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资格审查,由我校自行组织。安排在复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届时网上通知。
2.报考者本人须将现场确认后打印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提交我校研究生处审查。
3.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①《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五、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有:(1)政治理论、(2)英语、(3)教育学、(4)心理学、(5)专业课等五门。
2.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三门为全国联考科目;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英语一;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英语二。
3.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同步进行,专业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具体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名称详见附表(《重庆师范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5、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面试阶段进行。
(二)考试安排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进行,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
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12月初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上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成绩的综合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采取集中学习指导和分散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学习年限三年,培养费15000元。
八、学位授予
学员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我校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代售辅导资料
为帮助考生复习,我处代售《在职攻读教育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心理学、教育学)》,定价32元/本。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英语一所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定价25/本。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二所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考)考试大纲》定价7元/本,需要者,可到我处购买,不邮购。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明
联系电话:023-65363092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400047
网址:http://graduate.cq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