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09年06月10日 来源:青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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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大学,学校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及省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热忱欢迎全国各界在职人员攻读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领域
    
    430105材料工程 430112计算机技术 430113软件工程 43011化学工程
    
    430121纺织工程 430130环境工程 430135车辆工程 430136制药工程  
    
    430137工业工程 430138工业设计工程 430140项目管理 430141物流工程
    
    二.学位代码、报考条件及招生限额
    
    专业学位代码:430100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招生限额: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余工程领域招生数由我校自定。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2009年7月1日—7月17日。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zyxw.ujn.edu.cn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报期间报考者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请打印一份自动生成的样表以备现场报名时使用。山东省外报名考生请6月25日左右登陆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查询各地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
    
    现场报名。2009年7月18日—7月20日。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打印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具体以现场报名点通知为准)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务必保存完好,复试时按要求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后交招生单位)。
    
    考生可在青岛大学现场报名点(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博文楼一楼大厅,原西二教)进行现场报名;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报考青岛大学的考生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务请在“备注”中填写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见附件二)。
    
    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等有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自审。考生根据所报考学位类别报考条件进行自审网报。现场报名后,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学校审核。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条件的审查,我校统一在复试录取前进行。届时每位考生应将单位审核盖章(照片和单位意见栏)的现场报名点出具的资格审核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述材料及其证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其他所需材料见复试通知)一并交学校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如果考生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录取学习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①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全国联考;②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自行组织。
    
    (二)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为全国的联考;第二阶段为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的考试。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考场等安排请见准考证。2009年10月11日至30日,在山东省现场报名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副本,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副本,在入场前换领准考证正本参加考试。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需填写《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青岛大学研究生处-下载专区下载),持本人的“GCT”成绩及相关材料,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持有2008年“GCT”有效成绩(成绩百分位大于或等于30%)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可于2009年11月底之前以此成绩直接向我校提交申请,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等决定是否复试录取。
    
    我校自行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一般于2009年12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工程领域第二阶段专业考试科目及其参考书等一般6月底之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我校各工程领域咨询联系方式请见附件二。
    
    (三)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依据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GCT” 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六、录取工作
    
    1.按照国家要求,我校校项目管理领域招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其余各工程领域招生录取数由我校自行确定。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录取总人数的10%。
    
    我校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一般不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在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招收工程硕士生和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录取限额内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由于生源组织和入学考试有各自的特点和方式,考生报考时不得二者兼报。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等,择优录取。
    
    七、培养
    
    青岛大学工程硕士培养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基本修业年限为2.5至3年,最长不超过5年。采取非全日制在职攻读的培养形式,不脱产学习。
    
    八、学费
    
    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明确在职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 83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教材、资料费等根据培养需要据实收取。
    
    九、学位授予
    
    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我校授学位要求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青岛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
    
    十、考前辅导
    
    我校将推荐培训机构聘请有丰富经验老师举办工程硕士联考“GCT”科目辅导班,一般7月报名,具体安排详见现场报名通知。
    
    十一、其它事宜请随时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处主页,我们将及时更新。
    
    
    
    联系方式:青岛大学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5950198    
    
    网址:青岛大学研究生处http://grad.qdu.edu.cn
    
    电子信箱:zzjy@q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