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2008年法律硕士大纲解析之综合考试

2007年09月21日 来源:新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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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法硕大纲中,综合课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在法理学中新增了法治与德治、法律至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法与道德的冲突等知识点,宪法学几乎没有变化,在法制史中增加了清朝的民事立法、清末商事立法等知识点,综合课的分值在法硕专业课的考试中依然是150分,其中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的分值依然没有变化,法理学占60分,中国宪法学占50分,中国法制史占40分,试卷中各种题型所占分值如下:单项选择题45分,多项选择题36分,简答题24分,分析题30分,论述题15分。

  一、2008年法硕考试综合课考试方向预测

  2008年法硕考试综合课考试大纲虽然没有大的变化,从它增加的考点可以看出,综合课的考试将会越来越全面,像法制史,它现在也注重对民事方面法律的考查,另外,从历年考题可以看出,综合课的考试越来越重视综合能力的考查,越来越多的题不是单独的考察一个知识点,而是把相关的知识点结合起来一起考查,所以,今年的考试也会如此,这就要求考生在学习中要注意总结,提高自己的综合运用能力。

  二、对2008年综合课考试具体考点的考试类型分析及预测

  (一)、2008年法硕大纲分析——法理学

  1、对增加和调整的考点进行分析并对出题类型作出预测及指导

  ★法治与德治★ 对法治与德治的关系要理解记忆,可能出所有题型;

  ★法律至上原则★ 要全面理解法律至上原则含义、意义等,可能出所有题型;

  ★正当程序原则★ 全民理解正当程序原则,可能出所有题型;

  ★法与道德的冲突★ 对法与道德冲突的表现要记忆理解,可能出所有题型;

  2、对法理学知识点的梳理

  ★法学★ 明确法学的概念,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法学体系;

  ★法学产生和发展★ 理解法和法学的关系,知道法学产生的条件,了解一下法学的历史发展情况;

  ★马克思主义法学★ 重点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重点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有哪些;

  ★法理学★ 了解法理学的概念,了解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了解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地位,了解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

  ★法的、法律的含义★ 了解汉语中“法”与“法律”的词义,了解西语中“法”与“法律”的含义(在大部分西语中,法主要是在哲理意义上使用;法律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法律规则,即实在法),了解当代中国“法”与“法律”的使用(在法学上,一般从哲理意义上来理解法,从国家法意义上来理解法律;在制度上,一般认为狭义的法律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广义的法律是指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的本质★ 知道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神意论认为法是神的意志的体现;理性论认为法是人的理性的体现,自然法高于实在法;规范论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以制裁为后盾的行为规则;民族精神论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社会控制论认为法是社会控制的工具),知道它们的代表人物,记忆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律本质的学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社会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

  ★法律的基本特征★ 知道法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对每一个特征都要记忆理解;

  ★法的起源★ 知道法起源的原因,了解法起源的经济因素和法起源的政治因素。理解记忆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法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法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

  ★法的演进★ 知道法的进程有哪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特点和本质是什么,1、古代法(奴隶制法严格保护奴隶主所有制,公开确认贵族的等级特权;封建制法确认人身依附关系,维护专制王权);2、资本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3、社会主义法,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在资本主义法中要特别注意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概念,重点把握两大法系的区别;

  ★法的作用★ 记忆理解法的作用的定义和法的作用的实质;重点把握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的关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