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开展预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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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教[2022]17号)(见附件)要求,为做好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学校决定开展预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维护推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组 长:曹 健
副组长:李学雷 陈复生 周相寅
成 员:教务处处长和分管副处长、研究生院院长、学生处处长、纪委副书记、学生所在学院院长
(二)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院制定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程序和纪律
(一)相关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推免工作文件(校政教[2022]17号)(见附件)要求,根据本学院制定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按照程序做好宣传动员和预推荐阶段的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被推荐人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相关学院要切实做好推免实施细则、预推荐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
(三)凡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规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纪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明 电话:67756820 邮箱:gdjwjb@haut.edu.cn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预推荐是推免工作的关键环节,请有关学院按时按程序,务必在8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学校预推荐工作进度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时 间 | 预推免工作进度安排 |
7月15日前 | 学院在其网站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预推荐工作会议,进行相关工作布置。 |
7月30日前 | 学院做好推免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名学生。 |
8月28日前 |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组织学生报名,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预推荐排序,并将预推荐排序名单在本学院张贴,同时在网站主页进行第一轮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2天。 |
四、推荐说明
(一)在历年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20%(四舍五入计算)的报名学生中进行资格审核和预推荐排序。
(二)预推免名单仅为排序名单而非最终推免名单,但是,没有进行预推荐的学生,将无法参加正式推免环节。
(三)学院要在预推荐学生名单中确定拟正式推免学生。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务必认真、高效按照学校推免工作文件、通知的相关要求,抓时效、保质量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明确预推荐名单学生还不能确定是学校的推免生,理解与区分好预推荐学生和拟推免学生的差别。
(二)推免生质量关系到学校的社会声誉,有关学院要重视推荐后对学生的管理,提醒和督促同学们珍惜机会,戒骄戒躁,加倍努力学习。若推免生出现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以及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接收单位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7月15前各学院将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办公楼B217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66201283@QQ.com。联系电话:67756372。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