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10月09日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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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报到之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北京邮电大学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具体参见《2025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两名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封。

③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时须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函。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推荐免试

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二、报名

1.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报名,并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克拉玛依专项”)” 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有意参加该计划的考生,请与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请考生按照分省计划报考。参加“克拉玛依专项”的考生报名时须在备注中填写“克拉玛依专项”,该专项招生信息可咨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李老师,联系电话:0990-6633038。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5. 选择报名点的具体要求按报考点网报公告执行。

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准考。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1.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请在下载的准考证中查看。

2.复试安排请于2025年3月下旬登录各学院网站查看。

四、体检

1.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

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两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中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是采取多种方式和周末假期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就业方式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规定缴纳学费,但不享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公费医疗及保险等待遇。

六、学费标准及基本学制

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邮电大学各硕士专业学费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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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奖助体系

为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激励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发放标准和范围以学校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实施细则为准。

八、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九、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十一、北京邮电大学网址: https://www.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bupt.edu.cn

单位代码: 10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教一楼314室

传 真: 010-62285173

联系电话: 010-62285173

邮 箱:yzb@bupt.edu.cn

十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教务科办公地点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010-62282163教二楼425室 (西土城路校区)
电子工程学院010-62283720教四楼431室 (西土城路校区)
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010-62282679教三楼810室 (西土城路校区)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10-66605992网安楼314室 (沙河校区)
人工智能学院010-62285128创新楼218室 (西土城路校区)
集成电路学院010-62286875学生发展中心201(西土城路校区)
智能工程与自动化学院010-66605530邮政楼310室 (沙河校区)
经济管理学院010-62283397(学术学位)经管楼216室 (西土城路校区)
010-62282069、010-62283277 (专业学位)经管楼201室、218室 (西土城路校区)
理学院010-66605855理学院楼322室 (沙河校区)
人文学院010-66605014S2楼514室 (沙河校区)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010-66605667数媒学院楼207室 (沙河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66605227S2楼227室 (沙河校区)

注:本事项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