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01月02日 来源: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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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2023年博士招生录取情况及上级文件要求,拟定2024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217名(含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直博)。专业目录(附件一)中公布了我校各专业导师名单,学校将根据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情况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一、培养类型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授予博士学位。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学习形式:全日制。我校2024年统招博士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凡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将严格按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脱产学习,请在职人员了解清楚本单位政策,并征得单位同意后再报考,在拟录取阶段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研究生学院,否则不予录取。

(二)学制年限

1.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

2.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分为直博生(已在每年推荐免试硕士中完成招生)、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4种方式。导师对应的考试方式已在招生目录中标明。如2024年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有较大增长,只接收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导师在名额未满情况下,可允许普通招考的考生调剂并进行复试录取。

四、报考(申请)条件

考生须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和政策要求,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考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二)。

(三)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所报考导师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三),经报考导师同意后,由报考导师在《2024年报考攻读统招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意见表》(后续报名通知中提供下载)相应栏目内亲笔签字同意(可电子签)后方可报考。如有伪造导师签名等提供虚假信息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报名考试资格(硕博连读考生无需填写此项表格)。

(六)以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者(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还应至少具有1篇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后)以第一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仅其中第一名有效)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期刊(CSCD)、SCIE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论著。

(七)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和硕士专业均为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2.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3.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须一致。

其他条件:

(八)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满足基本条件。

(九)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除满足《河北医科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工作的实施细则》和(一)(二)(七)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3)GRE成绩305分及以上;

(4)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

(5)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医学或生物学学位;

(6)以第一作者在SCIE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文章。

2.已修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无不及格或补考,且课程成绩优良(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

(十)报考“申请-考核”的考生,除满足(一)至(七)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3)GRE成绩305分及以上;

(4)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

(5)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医学或生物学学位;

(6)以第一作者在SCIE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文章;

(7)参加2023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学博士外语入学考试,英语成绩≥51分(仅限河北医科大学考点考试成绩有效);

2.须符合所报考学科设定的学术条件,详见附件四。

五、报名手续

(一)前期准备

1.考生须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尤其是报考(申请)条件、目录中导师的考试方式、培养类型等信息;

2.在职人员须了解清楚本单位政策,并征得单位同意;

3.与所报考导师联系,经报考导师同意签字(可电子签)。

(二)网上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缴费、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后续发布的博士报名须知。

(三)报名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核

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博士报名须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前,请考生确认好报考的类型,其中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XX,其余代码为学术学位)。请考生准确选择,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不能修改。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拟录取后,也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未按规定时间填报信息导致录取失败的,责任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时,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如实、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不按规则填写,责任考生本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其提交的报名审核材料无效。

(1)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并且所有涉及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姓名必须与考生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现象(例如改名或同音异字),请事先与研究生学院联系说明,并提供派出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中生日字段一致;

(3)毕业证书编号,即学历证书编号,一般为毕业证书上的“学校编号”,请不要填写证书打印号,证书打印号一般为红色印刷体或带有NO.******。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合一的,在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证书编号处分别填写同一编号。

(4)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一致。

(5)填报信息时,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选择定向并准确完整地填写定向单位名称,拟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与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协议;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须选择非定向,拟录取后须提交个人人事档案。

考生须根据个人情况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报名成功后将不能修改。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准确的“移动电话”“联系电话”、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用于初试、复试、拟录取、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并须在入学前保持不变。

4.每位博士考生,同一批次报考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同时报考多个志愿,将视为无效报名,按报名失败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普通招考类考生考试安排

(一)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内容: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外语考试)、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

(三)初试时间为2024年3月9日,初试地点为河北医科大学。如有变化,将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通知。

(四)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安排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具体选拔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相关报名通知。

八、录取

(一)普通招考: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建议分数线,确定我校博士招生英语复试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校统一规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经过二级学院初步审核资格、综合考核后,研究生学院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如有调整,以新文件为准。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详情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十、入学与体检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研究生学院书面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在博士招生过程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报考导师签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初试、复试、录取等资格,且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或报考,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不举办考博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博试题。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及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得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089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联系人:高老师、杨老师

学院网址:https://gschool.hebmu.edu.cn/

联系地址: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行政楼213室)

附件1:2024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

附件3:2024年统招博士研究生导师联系方式

附件4:各专业“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