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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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211工程”“特色985工程”“2011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中心城市——成都。
学校创建于1896年,前身为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Imperial Chinese Railway College),是中国第一所工程教育高等学府,是中国土木工程、矿冶工程、交通工程高等教育的发祥地,同时也是“交通大学”最早两大源头之一。学校以“唐山交大”“唐院”之名享誉中外,素有“东方康奈尔”之美誉,毛泽东主席为学校题写校名。建校以来,学校先后定名交通大学唐山工(程)学院、国立交通大学贵州分校、中国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等。学校先后经历了两次院系调整,一大批在全国卓有声誉的系组调整支援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兄弟院校。1964年学校积极响应党中央建设“大三线”的号召内迁四川,1972年更名西南交通大学,1989年学校办学主体迁至成都,2002年在成都犀浦扩建新校区。现有九里、犀浦、峨眉、成都东部(国际)校区四个校区,共占地5000余亩。
在126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守大学使命、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始终与中华民族同呼吸、共命运,见证和参与了中华民族百折不挠、不断奋进的光辉历史,形成了“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严谨治学、严格要求”的办学传统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校训,培养和造就了以茅以升、竺可桢、林同炎、黄万里等为代表的30余万栋梁英才,师生中产生了3位“两弹一星”元勋、64位海内外院士和38位国家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改革开放以来轨道交通领域产生的院士几乎全部出自我校。邓小平同志给予学校高度评价:“这所学校出了不少人才。”
学校以工见长,设有27个学院(书院、中心),拥有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车辆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等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位居全国第一(A+)并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土木工程学科位居全国第七(A-),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社会科学、地球科学6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学校建有轨道交通国家实验室(筹)、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等13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36个省部级科研基地,建立起世界轨道交通领域最完备的学科体系、人才体系和科研体系。学校围绕高速铁路、重载铁路、磁浮交通、新型城轨、真空管道超高速等领域大力开展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构建了以世界公认的“沈氏理论”和“翟孙模型”为标志的铁路大系统动力学基础研究体系,科技成果四次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在轨道交通领域获得的国家科技奖励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第一,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国轨道交通事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此外,学校还在国防科技、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大数据以及物理科学、人文社科等领域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主战略,现有专任教师27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0人(含8名双聘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7人(含15名双聘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100余人;国家自然基金委创新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7人。此外,还聘请了近50位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及诺贝尔奖获得者担任兼职(名誉)教授。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8914人、硕士研究生15053人、博士研究生2630人、留学生536人。学校有74个专业进入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建设点,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7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7个;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4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9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学校有50门课程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8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毕业生就业率连续30年保持在95%以上,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同59个国家和地区的211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英国利兹大学合作成立“西南交大-利兹学院”,“2+2”“本硕4+1”“中法4+4”等留学、游学、访学项目涵盖全部年级。有6个国家外专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办有3个国际学术期刊。
学校设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以及产业研究院,建立了“科技—孵化—产业”全链条成果转化模式,在全国率先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被誉为科技领域的“小岗村实验”。
竢实扬华,交通天下。西南交通大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交通强国”“教育强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校,深入推进“双一流”加快建设、特色建设、高质量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数据截至2022年6月)
报考说明
一、报考类别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且定向就业的考生,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请务必选择“定向”。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设置,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二者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20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约1900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40名。
特别说明:我校所公布的各院系及各学科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其他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2023年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2023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除管理类联考外(管理类联考参见本条第3点),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选择《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且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至少1篇;②补修8门及以上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取得原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具体要求请见《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规定》。
(四)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wjtu.edu.cn/)。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推免资格的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代码085100),只接受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专业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报考。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按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届时详见“研招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sceea.cn)及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教育部规定: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6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八、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复试与调剂工作,预计从2023年3月下旬开始。学校复试办法、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学校研招网和相关学院(中心)网上通知。
(三)因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调整或因部分专业研究方向差异较大,我校凡专业目录中按研究方向单独标注了招生人数的,届时学院可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和录取。
(四)调剂政策以学校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
九、学制与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发改委或物价局备案和学校计财处公布为准)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我校拟将对延期毕业(超过学制)的2023级研究生在超学制阶段收取学费。收取学费按延期时间折算的年标准不超过原专业年学费标准,具体标准以学校收费文件为准。
十、奖助学金
学校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按时转入我校)提供多元的奖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
(一)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名额,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其评选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评选工作按《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参考标准
(二)研究生助学金设置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我校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2个月,发放标准为500元/月。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
行)》执行。
2.硕士生“三助”助学金
“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教”、“助管”的岗位酬金,由学校出资;“助研”的岗位酬金,由科研项目课题组自行安排。
“助教”岗位酬金不超过500元/月,每周实际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个学时;“助管”岗位酬金不超过450元/月,原则上每月工作量为30-36小时。
“三助”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最终奖助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十一、联合培养专项
我校是教育部12所“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在十九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精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政策精神,发挥学校特色,充分对接区域与行业人才需求,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联合培养。旨在通过高校的理论学习和企业的项目实践,培养出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应用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创新人才。学校以专项的形式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烟台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成都交控轨道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国龙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交大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基地、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基地等企业、科研平台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合作。现将项目介绍如下:
1.项目以“定向实践,非定向就业”形式开展联合培养。所有参与专项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学生仅在规定企业、科研平台完成实践环节,而非定向就业。
2.项目采取“1+2”的学习形式,即学习分为2个阶段,第1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在校学习一年,完成课程学分;第2阶段在指定企业实践不少于1年,期间,完成实践学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课题相关内容开展论文工作。
3.在读期间享受学校规定的奖助学金。此外,若企业设有专项奖助学金参与项目的学生可额外享受相关政策。
4.企业可根据实践情况给予个别优秀学员优先录用的资格。
若有未尽事宜,由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解释。
关于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奖助学金、企业概况等内容请参见我校研招信息网《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招生宣传册》。
十二、其他招生政策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本章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十三、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最新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http://yz.swjtu.edu.cn。
十四、其他教育管理事宜以入学当年新生入学手册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