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0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7年07月20日 来源:宁夏大学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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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大学建于1958年,坐落在素有"塞上江南"美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宁夏大学是宁夏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宁夏大学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中国少数民族史、水利水电工程、草业科学3个博士学位授予专业。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商管理(MBA)硕士、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授予权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有人文学院、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计算机学院、物理电气信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农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等16个学院。学校现有49个硕士学位授予专业,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大门类。现有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200余人,在校研究生2000余人。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为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单位。2008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8名左右(含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可视情况适当调整。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推荐书从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下载)。
    
    6.获得学士学位并具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名时须通过审查,具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近5年内修完相关专业硕士课程并在全国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有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为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并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2月10日至3月14日(外地考生可函报,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报名地点: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报名费:200元。邮寄及汇款地址: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50021
    
    联系人:许廷全
    
    考试时间:2008年3月22日至23日(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研究生部报到)。
    
    考试地点:宁夏大学校本部B区研究生楼。复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期间通知。
    
    四、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考生须按我校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3.2份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4.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及导师、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性材料。
    
    5.应届硕士毕业生凭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单位的证明信免交2、4项材料。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呈交与报考专业有关、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及已学过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六、其它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和政治课,具体加试科目、地点、时间另定。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也须征得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2008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28名,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欢迎访问宁大研究生部主页:http://graduate.nxu.edu.cn/
    
    研招办E-mail:yjsc@n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