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08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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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华南师范大学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创建于1933年8月,是一所历史悠久的老校。具有沿海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特色,已为国家培养出大批优秀人才。
学校现有24个学院和1个学系,61个本科专业,1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54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5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广东省重点学科,6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以及一批省部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和专业实验室。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中科院院士4名,高级职称700多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600多名。
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南海3个校区,占地面积共 3031.4亩,建筑面积共120.1万平方米,其中多功能信息化图书馆3座,总建筑面积达8.2万平方米,藏书270.3万册,有大量电子信息资源。
2008年招生类别含国家计划生(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托代培生及自筹经费生。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早日成材,学校现已为研究生设立曾永裕奖学金基金、华藏奖学金基金,有效地促进了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术氛围的形成。研究生毕业后,可在各个行业就业。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实行双向选择,自筹经费招收的研究生原则上实行自主择业,定向生、委培生直接到定向或委培单位工作。
学校十分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注重提高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近年来的毕业研究生以良好的个人品格,扎实的理论功底,强烈的创新精神,深受社会的广泛欢迎。我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渠道宽广,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都是毕业研究生展示才华的天地。一大批研究生已经成为单位的骨干,有的已走上领导岗位,正为祖国的强盛而奋力拼搏。
我们热烈欢迎您报考华南师范大学。
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准予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文件和学校的体检要求。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委托培养类可适当放宽。
4、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指专科学历和成人高校本科应届生、网络学院本科应届生、本科结业生。其中只具备专科学历人员报考要求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并要提交五门以上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进修成绩和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方可报考。其他类型可直接报考。
5、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以上报考人员一律要参加全国统一进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当年教育部制订的复试基本要求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其中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需加考两门大学本科课程。
我校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另外,欢迎已获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我校,经我校复试审核后,免试录取攻读硕士学位。
报考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3、由于美术学06-12方向为现场创作,报考我校美术学06-12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考点,到我校现场照相。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各专业相关要求请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报考定向和委托培养的考生在被录取前均需与我校以及定向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共同遵守的协议书。
3、报考我校的考生应经常上我办网站浏览信息。
4、本简章所列为拟招生计划数,录取时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录取。
"★"表示自主设置专业
"☆"表示该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
"▲"表示该专业是省(区、市)或部委重点学科
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57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电话:85213863,85211115(fax)
E-mail:yjshc2@scnu.edu.cn
网址:http://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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