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报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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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河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实力雄厚。建有一批以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代表的重要学科平台。拥有一支由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燕赵学者、省管优秀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组成的优秀导师队伍。设有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涵盖十二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一套学科门类齐全、学位类型多样、管理体制健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河北大学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主要面向“河北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进行。被该项目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籍在河北大学,符合河北大学授予学位条件后,最终授予河北大学博士学位。
一、招考方式及类别
河北大学2024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均为申请考核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河北大学。
二、招生计划
河北大学2024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人,均为100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录取时将根据生源情况等对各研究方向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条件
2024年,河北大学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报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4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提交认证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其他报考条件考生可参见《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20〕38号)及河北大学临床医学院官网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须登录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及报名费支付等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
2.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8点—2024年5月27日中午12点,“申请—考核制”考生请于此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填写报考信息、支付报名费等操作,逾期将无法受理报考申请。
3. 博士研究生报名费标准:160元/人次。考生直接在网报系统中同步支付考试费。我校只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收取报名费。网上支付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及复试,一律不退返考试费。
4.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此次招考的部分安排及成绩等通知会发布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官网-专业版-教育教学-教学新闻栏目:https://www.pkuph.edu.cn/jyjx_jxxw上,请考生注意查看。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官网通知为准。
六、报名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并发送至邮箱:rmxinshengcailiao@163.com,命名方式:报考导师+姓名,2024年5月27日中午12:00前完成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含国(境)外院校)的证明信;在国(境)外院校已取得学位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
(5)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等);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专家亲笔签字且内容不得雷同。
七、学费及奖助办法
我校所有类别、所有专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学校设立国家级、省级、校级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多层次、多功能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政策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生工作”专栏。
八、其他
1.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整个报考过程中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提交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非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九、联系方式
(一)河北大学
单位代码:10075
单位名称:河北大学
联系部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2
联系电话:0312-5079489
(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联系部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处研究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88316169
本简章内容如遇与教育部相关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最终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河北大学!
附件(https://yjsy.hbu.edu.cn/info/1107/3386.htm):
1:2024年河北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目录
2:专家推荐信
河北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