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

2023年04月05日 来源:川北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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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四川省相关规定及《川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启动复试调剂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复试分数要求

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专业调剂分数要求。各专业调剂分数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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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必须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二)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

(三)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区国家分数线以及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四)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六)调剂考生申请调剂到以下专业的,还需满足相关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

1.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专业只接受五年制医学专业的考生调剂。

2.医学技术(专业代码:101000,康复治疗技术方向)只接受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本科生调剂。

3.医学技术(专业代码:101000,眼视光技术方向)只接受本科专业为四年制眼视光学的考生调剂。

4.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医学技术(专业代码:101000,检验技术方向)只接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调剂。

5.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受报考相同类别专业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调剂。

6.公共卫生(1053)专业只接受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调剂,还需满足以下条件(3项条件满足之一即可):

(1)考生本科专业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目录下相关专业(含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妇幼保健)、医学类专业(指五年制医学本科相关专业,授医学学位)。

(2)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儿少卫生学,卫生毒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公共卫生硕士。

(3)考生初试业务课为:卫生综合(科目代码:353)。

7.申请调剂到公共管理(1252)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2项条件需同时满足):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9月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或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毕业的大专生);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前毕业的硕、博生)。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初试成绩需同时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公共管理国家A区分数线要求,可申请调剂,其他专业的考生不能申请调剂。

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预计于4月6日00:00开始接受调剂,此次调剂系统开放持续时间不少于16小时。(需调剂专业及缺额信息详见附件1)。

四、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一)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

(二)对申请调剂基础医学(1001)、药学(1007)、医学技术(1010)的考生,初试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先选择进入复试。

(三)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5。

五、调剂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进入调剂复试考生的心理测试、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六、调剂程序

(一)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校公布的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自审调剂资格,填报调剂志愿;

(二)我校相关专业将通过调剂系统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申请调剂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

以上(一)~(三)步骤为申请调剂阶段流程,调剂考生必须在调剂系统进行(一)、(三)步骤的“填报调剂志愿”和“回复复试通知”操作,调剂申请方有效!

(四)调剂考生按我校的安排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复试;

(五)经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剂系统查看,决定是否接受我校“待录取”;

(六)我校审查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做最后审查、进行录取。

以上(四)~(六)步骤为复试、录取阶段流程,调剂考生必须完成(四)、(五)步骤的操作,调剂、待录取方有效!

七、其它

(一)我校所有专业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对外发布、传播复试内容和信息。擅自上网发布和传播复试题目等信息是违规行为,如为他人助考是违法行为,相关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请考生合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因复试时间冲突影响复试及录取。若已被其他学校拟录取,请主动告知院系。

(三)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免漏接我校调剂相关信息。

(四)请各位考生一定预先详细了解我校《川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提前做好备考工作。

(五)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200元/人。

(六)调剂考生须按要求的时间、地点报到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调剂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验以下材料:

1.所有复试考生:个人简历(1份)、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大学阶段成绩单、复试费交纳收据;

2.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致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注意:1.个人简历、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留存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原件并留复印件;2、交验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如身份证)。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其参加复试。4.若提供假材料,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七)学校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研究生工作部(处)及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相关附件(https://www.nsmc.edu.cn/gs/61335.html):

1:缺额信息

2:诚信复试承诺书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研究生工作部(处)及各院系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