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5年11月23日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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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法学院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四个国家重点学科。1988年,在首批国家重点学科评选中,北京大学的法理学和国际法学被评为两个国家重点学科;2001年,北京大学的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与刑法学成为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北京大学的法学成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置硕士点和博士点的学科之一。北大法学理论教学科研力量雄厚,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法学理论博士点有以下方向:法理学、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学;硕士点有以下方向:法理学、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学、司法制度等。陈守一、沈宗灵等老一代法理学家和朱苏力、周旺生、贺卫方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带领北大法学理论学科始终站在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最前列。法理学学科主要从事法学理论和研究、教学和人才培养,同时也为国家和各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相关的研究和咨询服务。针对中国国情和中国社会法治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本学科的学术优势,密切关注国内外法学理论学科的发展,坚持开放的心态和开阔的学术视野,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证研究,努力回答中国社会转型中的重大法学理论问题,全面推进了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教学,获得了一批国内外关注的研究成果,培养了一批理论联系实际的人才。

  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已有五十年的历史,自1978年始设硕士点,招收中国宪法、外国宪法等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之后又增设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港澳基本法研究方向;1989始设博士点,招收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外国行政法、港澳基本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肖蔚云、罗豪才、姜明安等教授是我国宪法行政法学界的学术带头人。宪法与行政法学科有着雄厚的历史基础,发挥基础理论研究的优势,积极开拓新的基础研究领域。其中,“平衡理论”、“软法与公共治理”、“公众参与”、“准政府组织”、“公共行政的合法性”、“新行政法”、“教育行政法”等理论或领域的探索,都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和重大影响。此外,本学科还参与了大量法律、法规、规章的草拟、论证或咨询工作。

  北京大学法学院最早在全国设立了经济法学本科专业和经济法学硕士点。1996年设立了博士点。北大经济法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名师云集,既有杨紫烜等老一辈经济法学者,也有吴志攀、张守文、刘剑文等中青年著名学者。北大经济法学科在经济法理论、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等方面,一直居于全国的领先地位。经济法学科在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引进、学生培养、学术交流、管理制度与设施建设等各方面,沿着制度化、规范化、“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科学发展目标稳步前进。“引领风气、厚重扎实、多元并包”的特色,使得北京大学经济法学科兼具深厚的底蕴和强盛的生命力,在巩固国内领先地位的同时,也正为占领世界经济法学的制高点而努力,并已在事实上成为全国经济法研究的重点基地。

  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的刑法硕士点是我国最早的刑法硕士点之一,从1978年开始招收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1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北大刑法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储怀植、张文、刘守芬等老一辈刑法学家和陈兴良等中青年教授组成的强大师资阵容为我国刑事法学理论的发展、高级刑事法制人才的培养以及立法的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北大刑法学科在刑法理论、刑事政策和犯罪学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北大刑法博士点分为以下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外国刑法、犯罪学。刑法硕士点分为以下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刑事政策、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含监狱法)。刑法学科始终坚持刑事一体化的重要指导思想,在杨春洗、储槐植等先生的指导下,加强各三级学科的内部整合,并突破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刑事法学科之间的隔膜,刑法学术视野时一步开阔,刑法理论的广度与深度都有所拓展。在中国刑法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研究,取得了突出成果,在国内刑法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在刑法实证研究、法意刑法案例库以及关系犯罪学的研究上,特点突出,独树一帜,在刑法学界的影响日益扩大。

  除了上述四个全国重点学科以外,北大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近年来又通过引进人才和选留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师资队伍,并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了出色的成果,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北大法学院还设有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刑事法理论研究所、世界贸易组织法律研究中心、税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法制信息中心等三十多个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每年组织许多专业的学术活动,并为研究生提供许多学术交流和研讨的机会,对法学院整体学术氛围的营造起到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