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专业培养目标

2014年06月23日 来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数学学科培养的硕士、博士都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严谨的治学态度及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知识,探索新思路,研究新课题,并有较强的从事相关学科工作的能力。

  1、硕士学位

  本学科培养的硕士应是数学方面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掌握较坚实的数学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本学科前沿进展与动向有一定了解,并在某研究方向受到一定的科研训练,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初步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在某个专业方向上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成果;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从事与数学相关的科研、教学或其他实际工作。

  2、博士学位

  本学科培养的博士应是数学方面的高级研究人才,掌握坚实宽广的数学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所研究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某研究方向受到科研全过程的训练,掌握系统与完整的专业知识,研究问题应有意义、有创新且内蕴较丰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在有关研究方向的一些较重要的课题中做出有创新性的成果,或与有关专业人员合作解决某些重要实际问题;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能承担数学及其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教学或其他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