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发出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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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教育厅发出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要求各申报学校在12月25日前完成校内公示工作,并在12月30日前,登录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从今年的申报要求来看,不少属于新增的条款。此举是为了配合我省上个月下发的研究生教育改革要求。我省2013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要达到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布局结构,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的。
新增硕士专业培养的人才应符合我省“两加一推”主基调和“四化”同步主战略的人才需求,毕业生有良好的就业前景或相关职业发展状况良好,并且要有充足、稳定的生源。
申报之时,学校需要制定适应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职业导向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体现行业针对性。并且有未来五年建设发展规划,在机构、制度和经费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在培养方式上,学校要与相关行(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学位的特定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求,和实行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注重产学结合,突出办学特色。
在师资上,需要具备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的专职教师,其中博士学历占30%,有百名教授、百名博士进企业的优先。兼职教师达到30%,能够实行双导师制。
如果就业前景不好或者社会需求小的专业可能也面临着淘汰的命运。省教育厅要求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坚持“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动态调整、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
根据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将对我省急需的新能源、新材料、环境、生物、信息、经济、教育、药学、护理、、社会工作等领域重点倾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其次是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与产业、行业、企业、社会紧密结合。鼓励研究生早实践,多实践,在实践中提升职业胜任力,大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增强胜任岗位的职业能力。将学位授权审核将与人才培养及后期质量评估相结合,构建前期学位授权审核、培养过程监控与后期学位授予质量评估相结合的质量保障体系。(记者:郑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