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自费 部属高校多已自费

2013年02月18日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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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
    
    期待配套措施更健全

    
    对这一新政策,有评论认为,公费成历史名词,显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又迈关键一步。不过,奖、助学金动态评审如何公平公正?困难学生基本生活怎样保障?警惕改革形成新的“玻璃门”。
    
    也有人认为政策无可非议。来自广外的大三学生小黄就认为研究生自费是应该的,但同时奖学金也要大幅度提高。“收钱不是目的,目的是激励优秀,促进研究生质量。”
    
    不过,在读的研究生们并不认为政策出台很突兀,因为“国内很多高校近几年已经取消公费了,就是提供奖学金和生活补助。不过各个学校补助标准不一样”。
    
    北京大学的在读博士生陈同学告诉记者,其实很多高校目前基本已自费。他介绍,2007年左右,北大在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就已特别说明奖学金的等级,奖学金能抵交学费的额度;同时公费名额的比例也有所减少,部分名额自费。记者了解到,在中山大学,保送生和全国统考成绩优秀的学生能获得奖学金,用奖学金抵交学费,其他的学生已是要自费攻读研究生。
    
    公费研究生曾是主体
    
    研究生收费改革并非始于最近。1985年始,国家对研究生收费采取双轨制,即国家计划内招生由国家按招生指标下拨培养费,计划外委托培养生由委培单位出资(也有一些由个人出资),计划外自筹经费生由个人出资或导师出资。
    
    2006年,3所高等学校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2007年,包括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在内的全国17所高校首批试点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其中便包括培养经费改革。改革后的研究生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而是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
    
    2008年,56所研究生院招生不再分公费和自费,而是采取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2009年,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表示要将改革推广到全部中央部委属院校,同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省属高校开展改革试点工作。(记者: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