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政策
2012年12月27日
来源:大连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统一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政策,并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决定自2012年起,在我省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此举目的就是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进我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在读研究生专心完成学业,在科研事业中取得成就。
《办法》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省财政厅、教育厅监管,专门用于奖励省、市属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中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办法》同时要求各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与研究生规模和现有管理机构设置相适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获奖学生符合评审条件。
我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今年我省有关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名额为156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75名,硕士研究生1385名,奖励金额为3295万元。(记者:于洪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