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优惠政策
2009年09月22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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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术型研究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不收取培养费,优先安排计划内名额;调剂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两年半学习期间每人收取16000.00元培养费。同时,学校设立奖励基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具体见下表: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被我校录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收取10000.00元/年培养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为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校同时设立奖励基金,奖励标准参照上表。
欢迎广大考生访问沈阳化工学院研究生部主页:
http://grs.syict.edu.cn
研招办E-mail信箱:yzbsyict@126.com
联系地址:辽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沈阳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142
联系电话:024-89386567
联 系 人:张老师
传 真:024-89389036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不收取培养费,优先安排计划内名额;调剂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两年半学习期间每人收取16000.00元培养费。同时,学校设立奖励基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具体见下表: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
奖励额度 |
应届本科生 |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含25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含40分)或医学、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 |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含50分)或医学、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分(含35分) |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分(含35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60分(含60分)或医学、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含40分) |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被我校录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收取10000.00元/年培养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为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校同时设立奖励基金,奖励标准参照上表。
欢迎广大考生访问沈阳化工学院研究生部主页:
http://grs.syict.edu.cn
研招办E-mail信箱:yzbsyict@126.com
联系地址:辽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沈阳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142
联系电话:024-89386567
联 系 人:张老师
传 真:024-89389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