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时政中外关系重要事件:中日关系3

2007年11月21日 来源:考研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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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妥善处理东海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坚持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作为最终划界前的临时性安排,在不损害双方关于海洋法诸问题立场的前提下,根据互惠原则进行共同开发;

  根据需要举行更高级别的磋商;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较大海域进行共同开发;

  加快磋商进程,争取在今年秋天就共同开发具体方案向领导人报告。

  三、中日两国防务部门发表联合新闻公报

  应日本国防卫大臣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上将于2007年8月29~9月2日对日本进行正式访问。8月30日,曹刚川副主席与高村正彦防卫大臣举行了会谈,拜会了安倍晋三内阁总理大臣,会见了町村信孝外务大臣,并就中国国防政策和中日防务交流发表了演讲。

  会谈中,双方就国际和地区安全形势、双边关系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一致同意,将继续遵循《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宣言》的各项原则,根据2007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日时双方发表的《中日联合新闻公报》的精神,进一步发展两国防务部门的关系,加强双方在安全领域的互信,增进彼此了解,推动中日防卫交流朝着多层次、多领域的方向发展,共同致力于促进中日友好,努力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战略互惠关系),为维护亚洲及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发展做出建设性的贡献,并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继续开展高层交往。曹刚川副主席邀请高村正彦防卫太臣于2008年双方方便的时候访华。双方一致同意,早日实现日本自卫队联合参谋长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的互访。

  第二,为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日方邀请中国海军舰艇编队于2007年访日。中方表示将于11月或l2月访日,并邀请日本军舰在造访后适当的时候访问中国。

  第三,继续开展两国防务部门间的防卫安全磋商。双方一致同意尽早在北京举行下一轮磋商。

  第四,为建立中日防务部门海上联络机制,防止发生海上不测事态,维护东海的和平,双方一致同意,尽早就此进行专家组磋商。

  第五,开展双方防务部门在军兵种、军事医学、军事学术、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

  第六,加强人员培训合作,扩大包括青年军官在内的人员交流。

  第七,中方邀请日方于2007年9月派员赴华观摩“勇士-2007”步兵师进攻战斗实兵实弹演习。

  第八,逐步探讨在抵御自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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