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2005年全国联考宪法学真题及解析2
2007年05月31日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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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某甲出生在美国,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美国人,父母定居在美国。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关于某甲国籍的正确表述是()。
A.具有中国国籍B.具有双重国籍
C.无国籍D.不具有中国国籍
【答案】D
【考点分析】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第2项是错误的。美国采出生地主义,甲具有美国国籍,即不具有中国国籍。
32.在公民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最基础的权利是()。
A.经济社会权利B.人身自由
C.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言论自由
【答案】B
【考点分析】人身自由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没有人身自由,其他权利无从谈起。
【考生注意】严格说来,人身自由是最基础的权利的说法比较勉强。但我国一般的教材都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此处遵从通说。
3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会议的主持者是()。
A.大会执行主席 B.大会主席团
C.国家主席D.委员长
【答案】B
【考点分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6条的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议的执行主席是主席团互推若干人轮流担任的。
【考生注意】不要认为全国人大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不能行使职权。
二、多项选择题:48~64小题,每小题2分,共34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请尊重知识产权,本文由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5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其范围包括()。
A.生活资料 B.生产资料 C.公民拾到的财物 D.其他债权和知识产权
【答案】 ABD
【考点分析】这是考查公民财产权的范围。以前也考过类似的题目。
55.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是()。
A.分工负责 B.互相监督
C.互相配合 D.互相制约
【答案】ACD
【考点分析】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地、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所以只有第2项是错误的。
【考生注意】这是我国宪法非常重要的一个规定,在理解时,尤其是要注意互相制约的规定。因为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权利影响最大,甚至可能剥夺当事人的生命,所以办案中有必要各机关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地追究罪犯的责任,但不能造成无辜。
56.现行宪法规定,享有修改宪法提议权的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中共中央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答案】BD
【考点分析】宪法第64条作了规定,只有它2项和第4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这道题在以前也考过。
5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质询和询问的国家机关是()。
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
C.国务院各部委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答案】ACD
【考点分析】宪法第73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同时,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对“两高”提出质询案。
【考生注意】关于质询的问题,注意宪法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一致性和差别。
58.依据我国现行宪法,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
A.国家事务 B.经济和文化事务 C.社会公益事务 D.社会事务
【答案】ABD
【考点分析】宪法第2条规定,人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所以只有第3项是错误的。
【考生注意】这是宪法第2条的内容,相对而言比较偏。这也提醒我们不仅要注意宪法的一些重要条款,对于其他条款也不能忽视。
59.现行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的类型包括()。
A.普通行政区划 B.民族自治区划
C.经济特区区划 D.特别行政区划
【答案】ABD
【考点分析】
【考生注意】
60.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是()。
A.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 B.各民主党派是在野党
C.各民主党派是反对党 D.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答案】AD
【考点分析】
【考生注意】(请尊重知识产权,本文由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三、简答题:65~67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6.简述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经济制度修改的内容。
【答案】(1)完善了土地征用制度,将“征收”和“征用”相区别,并规定依法给予补偿。
(2)修改了国家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在其政策中加进“鼓励”和“支持”。
(3)加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表现在: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私有财产依法进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4)增加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考点分析】这是考查2004年宪法修改中有关经济制度的内容。经济制度是我国宪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规定得比较详细,也是我国历次修宪中涉及内容最多的部分。
【考生注意】2004年修宪一共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在回答问题时,要对这些修正案进行逐个分析,看是否是有关经济制度的修改内容。
69.阅读下列材料,结合宪法学有关理论和我国宪法的具体规定回答问题。
某区政府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教育局副局长,报名参选的刘××脱颖而出,笔试、面试总成绩获第一名,组织部门的考察也认为“该同志具备了一个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要求。”然而,由于刘××在报考时不是科级领导,经“区政府反复研究,最终不得不取消了刘x×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的任职资格。”
问题:(1)刘××的哪些宪法权利受到了侵犯?宪法依据何在?
(2)刘××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宪法权利?为什么?
【答案】 (1)区政府的决定,侵犯了刘XX的三项宪法权利:
①侵犯了政治权利。宪法上公民的参政权,既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政治自由权,也包括公民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权利,对此宪法第54条有明确规定。在程序合法、考试成绩第一、政治考察合格的情况下,区政府取消刘XX任职资格,是侵犯其政治权利的行为。
②侵犯了平等权。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中当然包括政治平等。区政府在公选条件并未列明必须具有“科级领导”职务的情况下,以此为由最后剥夺刘XX任职资格,导致他与其他具有“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处于不平等地位,构成“平等权”侵权行为。
③违犯了基本人权条款。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本案中刘XX的政治人权受到侵犯,区政府违反该条宪法规定。
(2)刘XX应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区政府撤销错误决定,恢复自己的任职资格。理由:①区政府有行政违法行为;②区政府具有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
【考点分析】这是一道案例分析题,回答时首先要仔细分析其中包含哪些基本事实,然后看这些事实涉及到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哪些基本权利。
【考生注意】在回答如何维护宪法权利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有通过宪法诉讼的方式。因为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宪法诉讼制度。因而只能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寻求救济。在目前,行政诉讼制度是最有效的制度。
A.具有中国国籍B.具有双重国籍
C.无国籍D.不具有中国国籍
【答案】D
【考点分析】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第2项是错误的。美国采出生地主义,甲具有美国国籍,即不具有中国国籍。
32.在公民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最基础的权利是()。
A.经济社会权利B.人身自由
C.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言论自由
【答案】B
【考点分析】人身自由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没有人身自由,其他权利无从谈起。
【考生注意】严格说来,人身自由是最基础的权利的说法比较勉强。但我国一般的教材都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此处遵从通说。
3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会议的主持者是()。
A.大会执行主席 B.大会主席团
C.国家主席D.委员长
【答案】B
【考点分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6条的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议的执行主席是主席团互推若干人轮流担任的。
【考生注意】不要认为全国人大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不能行使职权。
二、多项选择题:48~64小题,每小题2分,共34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请尊重知识产权,本文由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5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其范围包括()。
A.生活资料 B.生产资料 C.公民拾到的财物 D.其他债权和知识产权
【答案】 ABD
【考点分析】这是考查公民财产权的范围。以前也考过类似的题目。
55.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是()。
A.分工负责 B.互相监督
C.互相配合 D.互相制约
【答案】ACD
【考点分析】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地、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所以只有第2项是错误的。
【考生注意】这是我国宪法非常重要的一个规定,在理解时,尤其是要注意互相制约的规定。因为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权利影响最大,甚至可能剥夺当事人的生命,所以办案中有必要各机关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地追究罪犯的责任,但不能造成无辜。
56.现行宪法规定,享有修改宪法提议权的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中共中央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答案】BD
【考点分析】宪法第64条作了规定,只有它2项和第4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这道题在以前也考过。
5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质询和询问的国家机关是()。
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
C.国务院各部委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答案】ACD
【考点分析】宪法第73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同时,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对“两高”提出质询案。
【考生注意】关于质询的问题,注意宪法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一致性和差别。
58.依据我国现行宪法,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
A.国家事务 B.经济和文化事务 C.社会公益事务 D.社会事务
【答案】ABD
【考点分析】宪法第2条规定,人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所以只有第3项是错误的。
【考生注意】这是宪法第2条的内容,相对而言比较偏。这也提醒我们不仅要注意宪法的一些重要条款,对于其他条款也不能忽视。
59.现行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的类型包括()。
A.普通行政区划 B.民族自治区划
C.经济特区区划 D.特别行政区划
【答案】ABD
【考点分析】
【考生注意】
60.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是()。
A.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 B.各民主党派是在野党
C.各民主党派是反对党 D.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答案】AD
【考点分析】
【考生注意】(请尊重知识产权,本文由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三、简答题:65~67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6.简述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经济制度修改的内容。
【答案】(1)完善了土地征用制度,将“征收”和“征用”相区别,并规定依法给予补偿。
(2)修改了国家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在其政策中加进“鼓励”和“支持”。
(3)加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表现在: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私有财产依法进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4)增加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考点分析】这是考查2004年宪法修改中有关经济制度的内容。经济制度是我国宪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规定得比较详细,也是我国历次修宪中涉及内容最多的部分。
【考生注意】2004年修宪一共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在回答问题时,要对这些修正案进行逐个分析,看是否是有关经济制度的修改内容。
69.阅读下列材料,结合宪法学有关理论和我国宪法的具体规定回答问题。
某区政府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教育局副局长,报名参选的刘××脱颖而出,笔试、面试总成绩获第一名,组织部门的考察也认为“该同志具备了一个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要求。”然而,由于刘××在报考时不是科级领导,经“区政府反复研究,最终不得不取消了刘x×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的任职资格。”
问题:(1)刘××的哪些宪法权利受到了侵犯?宪法依据何在?
(2)刘××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宪法权利?为什么?
【答案】 (1)区政府的决定,侵犯了刘XX的三项宪法权利:
①侵犯了政治权利。宪法上公民的参政权,既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政治自由权,也包括公民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权利,对此宪法第54条有明确规定。在程序合法、考试成绩第一、政治考察合格的情况下,区政府取消刘XX任职资格,是侵犯其政治权利的行为。
②侵犯了平等权。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中当然包括政治平等。区政府在公选条件并未列明必须具有“科级领导”职务的情况下,以此为由最后剥夺刘XX任职资格,导致他与其他具有“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处于不平等地位,构成“平等权”侵权行为。
③违犯了基本人权条款。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本案中刘XX的政治人权受到侵犯,区政府违反该条宪法规定。
(2)刘XX应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区政府撤销错误决定,恢复自己的任职资格。理由:①区政府有行政违法行为;②区政府具有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
【考点分析】这是一道案例分析题,回答时首先要仔细分析其中包含哪些基本事实,然后看这些事实涉及到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哪些基本权利。
【考生注意】在回答如何维护宪法权利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有通过宪法诉讼的方式。因为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宪法诉讼制度。因而只能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寻求救济。在目前,行政诉讼制度是最有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