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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30日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提高我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共设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课程及教材建设、培养基地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研究生能力提升等五类。

二、立项原则

(一)坚持分类引导。分类设置不同类型高校项目和分配申报基数。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立项建设高校、2024年学位点申报表现突出和2023年高峰学科建设成效显著的高校可适当增加申报基数,由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提出申请,省教育厅研究同意后申报。

(二)坚持创新引领。落实国家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研究生教育实际,强化科教协同,加快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在大项目、大平台、大工程建设中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师资交流、资源共享、建设产教联盟,推进产教深度协同育人。

(三)坚持放管结合。各高校可根据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需要,在各类项目申报基数内进行申报,由学校进行校内评审、公示和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项目进行整体性和合规性审核,竞争性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统一评审,经省级公示无异议,对学校项目进行整体立项。

(四)坚持学术诚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研究生教育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

三、项目管理

(一)各高校应按照研究生教育培养需要,对项目进行系统设计,整体规划。已在本科教学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为加快振兴我省研究生教育,构建高水平研究生教育 体系,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有关单位对安徽省高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经费由受委托专家所在高校划拨,并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改革完善省属 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6〕1060号)中关于改进资金分配和管理方式的要求,各高校可从校学科建设经费中统筹落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可从安徽省专项支持两校“双一流”建设资金中统筹安排。如资金无法落实,可不组织申报。省教育厅将对项目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已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无资金支持,将予以撤项。

(四)驻皖军队系统高校可视情组织相关项目申报。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本次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自2024年10月25日8时起,各高校可登陆安徽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http://ahjyt.researchplus.cn/),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目申请书。请各高校将推荐公文和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项目汇总表(自行编辑无效)盖章扫描后上传系统,纸质版材料无需报送。

(二)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8:00。

(三)《2024年度安徽省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研究生教育)申报指南》、各类项目申请书等申报材料,请在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与研究生教育处网站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与研究生教育处杨修顺。

联系电话:0551-62826186。

附件:

1.2024年度安徽省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研究生教育)申报指南 .doc

2.项目申报表 .zip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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