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国优计划” 培育更多优秀教师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印发,在去年首批30所试点高校基础上,今年新增11所试点学校。自“国优计划”实施以来,各试点高校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多措并举着力实现“国优计划”的培养目标。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以及试点高校的扩展,如何把握好这一政策的核心及根本,各试点高校需进一步深刻领会国家出台这一政策的目的与初衷。
“国优计划”不仅仅是一个计划,而是国家意志和制度安排。一方面,“国优计划”是国家推动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教育的国家意志,是高水平综合大学切实服务基础教育的制度性安排。这既可以带动更多高水平大学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教师教育,着力完善我国教师教育体系,又能倒逼高水平师范院校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凸显自身师范教育的使命担当,增强面向教育强国建设的高质量教师队伍供给。另一方面,“国优计划”不仅仅是教育系统内部的自身改革创新,更关系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的实现。教育既是人才供给的重要来源,又是科技发展的重要基础。高质量教师队伍是教育强国和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优化遴选评价机制,选好苗。应加大对影响从教的非智力因素的评估。尽管“国优计划”明确了推免选拔和研究生二次选拔的两个选拔通道,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具体操作中做实做细。通过健全选拔方式、选拔标准,特别是借助新技术、新手段全面了解意向学生的基础和意愿,让真正爱教、乐教、善教的学生脱颖而出。如首批试点中有的高校组建由知名中学的教师及教育学院、心理中心和学工部门的专家组成的面试组,重点考查学生的教育情怀、心理素质、沟通表达能力等,有的高校还通过上机测试环节了解学生的职业能力潜力。
优化培养体系建设,育好苗。一是师范院校与综合性、理工类大学有效协同,实现学科专业与教师教育专业优势互补。理工类、综合性大学固然有强有力的学科专业基础、师资、平台和成果,但如何将这些转化成适合基础教育、满足基础教育、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因素,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特别是政策明确提出支持跨校培养探索,首次提出鼓励内地与香港“国优计划”研究生跨校学习、交流,重点支持内地“国优计划”研究生赴香港学习教师教育课程,在香港进行教育实践。基于此,以理工科见长的试点高校应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教育方面的优势,结合高水平师范院校教师教育专长,共建“国优计划”课程,共享高水平师资与教育实践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是高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实践基地学校之间有效联动。此次“国优计划”提出了探索订单式培养模式。基于此,应建立健全高校、中小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三个主体定期会商的制度,特别是在学生遴选、课程设置、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持续化的有效对话与交流。这既能及时把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挑战和新需求,也能及时将高校的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到基础教育领域,实现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深度融合。在实践过程中,有必要根据政策规定及各地实际,明确中小学参与“国优计划”培养工作的实施细则,研制实践基地学校以及实践导师的工作职责,从量和质两个方面加强对实践基地学校和实践导师的工作投入评价与引领。
优化制度建设,管好苗。“国优计划”培养涉及跨院系、跨校以及跨地区的复杂管理,因此相关制度亟须跟进,确保学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和毕业评价的有效衔接和科学实施。值得强调的是,虽然“国优计划”重点培养对象是研究生,但不能将高质量教师队伍简单理解为高学历教师队伍。因此,在该计划的具体实施中,不论是试点学校还是选择该计划的学生,都要摆脱学历思维,重视核心能力与素质的培养。如此,让“国优计划”真正为中小学输送一批高素质的科学类课程教师,撬动和赋能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优化衔接机制,用好苗。“从教绿色通道”及“订单式培养”等政策的目的在于吸引优秀人才报考“国优计划”。各试点校要协同相关责任主体用好用足这些配套政策,在确保“国优计划”学生就业保障的前提下,注重过程性评价和激励,增强学生持续学习和研究的能力。高校应建立对从教毕业生的专业发展跟踪支持服务机制,推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制定专业发展支持计划,有组织地帮助从教毕业生成长、成才,真正助力“国优计划”学生成为基础教育改革创新的领军人才。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实验协作处研究员)
作者:李新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