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深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 推进分类考试

2017年01月22日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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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际环境错综复杂,世界经济正处于深度调整之中,全球范围内科技创新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知识创新速度加快,科技变革加剧,高端人才在经济增长和科技创新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教育与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很多国家把研究生教育作为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

1月20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联合印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党中央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全面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

教育部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研究生教育向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转型,建成亚太区域研究生教育中心,为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保持研究生培养规模适度增长,千人注册研究生数达到2人,在学研究生总规模达到290万人。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占比达到60%左右。

统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建成一批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

成为吸引海外研究生的区域中心,来华留学研究生占在学研究生的比例达到3%。

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完善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进一步深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推进分类考试,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复试考核,加强能力考查,注重综合评价,建立健全更加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考核选拔体系。建立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研究生考试安全工作体系。强化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主体责任,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完善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制度。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加强研究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资格考试、论文开题、答辩等环节的过程管理和考核,畅通博士研究生向硕士层次的分流渠道,加大分流退出力度。建立健全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