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与四总部联合下发通知实施国防生卓越计划培养工程师后备英才

2013年07月11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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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国防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确定从2013年起,选拔优秀国防生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国防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2020年前军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改革项目,旨在通过普通高校与军队单位的联合培养,集成利用军地优质培养资源,衔接搞好普通高等教育与军事职业教育,着力提升国防生军事工程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加紧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后备力量。
    
    国防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3+1”衔接融合培养模式,选拔理工类专业三年级本科国防生,到军队院校、科研单位、新装备部队或武器装备生产企业进行6至12个月的军地联合培养,在继续完成本科学制规定课程的同时,重点开展军事工程实践教育。培养对象主要从重点大学、优势学科、成绩拔尖的学生中选拔,联合培养专业主要是新装备部队的新兴专业,培养任务由签约高校知名教授、军队有关单位的教学科研主力团队联合承担。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利用假期进行1个月的当兵锻炼,安排到建制连队与战士“五同”,强化军政素质基础、感受军营文化、熟悉基层生活;第二阶段,进行5至10个月军事工程实践教育,实行军地“双导师”教学辅导,同步完成军事工程实践教学和学历教育规定课程,结合军事工程实践完成毕业设计;第三阶段,由签约高校和军队培养单位共同组织综合评价。卓越计划国防生按照联合培养专业,面向全军单列计划定向分配;报考军队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取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军队联合培养单位单列计划录取。国防生参加联合培养期间,继续享受普通高校学生、国防生的待遇保障。总部对军队联合培养单位予以经费补助,用于国防生教学训练、饮食住宿、交通等方面开支。
    
    据悉,今年全军将选拔300余名国防生,分9个专业领域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记者: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