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第二篇 马政经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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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马政经 一、商品和商品生产
(一)商品的二因素
商品作为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它具有两重属性:一是作为有用物品的自然属性,即它的使用价值;一是它可以用于交换别的产品的社会属性,即它的交换价值。
1.商品的二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1)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指商品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的属性。使用价值是由商品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它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成为商品价值物质承担者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的物质形态。
(2)商品的交换价值。商品除具有使用价值外,还具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
(3)商品的价值。商品交换过程中的量的关系或比例是由商品的价值决定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是商品的最本质因素。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在物的外壳掩盖下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商品交换的实质是生产两个相交换的商品的劳动的比较和交换。
(4)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和内容,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5)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
①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就没有价值;② 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不称其为商品。商品二因素的矛盾性在于,对一个商品生产者或购买者来说,他不可能同时占有商品的使用价值,又实现商品的价值,两者只能占其一,且这种矛盾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解决。
(二)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1.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效率。
2.价值量和劳动生产率的关系(价值量的变化)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同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而同体现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成正比。劳动生产率是具体劳动的生产率,因此,无论劳动生产率的高与低,同一劳动在同一劳动时间内创造的价值量始终保持不变。但劳动生产率可以通过影响单位时间内的商品数量来影响单位商品的价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