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0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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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我校分别在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工业催化、应用化学、环境工程、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化工过程机械、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计算机应用技术、产业经济学等学科专业招收部分调剂考生,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 A 类地区硕士生复试分数线;

2、报考专业需与拟调入我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调剂到我校!

  另,我校部分专业尚有计划内名额。计划外研究生收费优惠,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及时与我们联系。

  沈阳化工学院 2005 年调剂硕士研究生录取政策及计划外研究生收费办法

  为了吸引优秀生源,改变我校研究生的学缘结构,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沈阳化工学院 2005 年调剂硕士研究生录取政策及计划外研究生收费办法。

一、调剂硕士研究生录取政策

  调剂研究生录取,按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同意调剂到沈阳化工学院调剂表(加盖公章)到达的先后顺序及本科毕业学校、初试成绩等综合考虑排序确定,个别专业如有部分计划内指标的按顺序进行。

  排序分=回执到达顺序分 + 毕业学校分 + 初试成绩(外语 + 数学)

说明:

  回执到达顺序分的计算:第一到达为 200 分,其后到依次递减 1 分;

  毕业学校分的认定:本科第一批录取 5 分,第一批调档 4 分,第二批(非本院)录取 3 分,本院 2 分,专科 1 分;

二、计划外研究生收费办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收取培养费,调剂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两年半学习期间每人收取 5000.00 元培养费。同时,学校设立奖励基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和调剂到我校的优秀考生(报考重点大学并且重点大学毕业的):

(1)、外语分数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 15 分(含 15 分),同时数学分数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 30 分(含 30 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000 元;调剂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500 元。

(2)、外语分数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 20 分(含 20 分),同时数学分数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 40 分(含 40 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2000 元;调剂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000 元。

(3)、外语分数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 25 分(含 25 分),同时数学分数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 50 分(含 50 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3000 元;调剂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2000 元。

  对家庭确实困难的优秀考生,学校考虑酌情减免学费。

 

联系电话:024-89386567、024-89389036;手机:13940151831

传  真:024-89383358

E - mail :yzbsyict@126.com

联 系 人:衣老师 黎老师

考生如有意调剂至我校,请尽快将所需材料提供给我校。

 

沈阳化工学院研招办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