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网上调剂基本规则
2008年04月01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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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志愿没有被招生单位录取的上线考生(特殊考生除外),均可参加网上调剂;
2、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填报调剂志愿。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调剂的考生也需通过网上补报调剂志愿;
3、参加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网上同时填报两个平行调剂志愿,确定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两个志愿单独计时),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48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填报调剂志愿,但如果此时招生单位未发复试通知,修改志愿的同时也将从该招生单位志愿列表中删除;
4、考生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时,选择调剂的招生单位、专业科类与自己的考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的调剂政策,否则将无法正常提交;
5、只有回复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方可被招生单位置“待录取”标记,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招生单位可随时解除“待录取”标记;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则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
6、请调剂考生注意浏览各招生单位公布的调剂方法和复试通知,并关注待录取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