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017年03月06日 来源: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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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按照不同考试方式和不同学科分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根据名额和报考情况等确定本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

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含调剂)、各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将陆续发布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yz.uestc.edu.cn),各项政策以教育部最终文件为准。

一、统考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学术学位 02经济学
50
50
80
80
340
03法学
50
50
80
80
350
04教育学
50
50
200
 
350
05文学
50
50
70
80
335
07理学
45
45
70
70
300
08工学
45
45
70
70
320
10医学
45
45
160
 
310
11军事学
45
45
70
70
320
12管理学 
50
50
80
80
340
专业学位 0251金融
50
50
80
80
340
0551翻译
50
50
70
80
335
0552新闻与传播
50
50
70
80
335
0852工程硕士
45
45
70
70
280
1055药学
45
45
160
 
310
1251工商管理MBA
同国家A类复试线
1252公共管理MPA
80
40
 
 
165

二、强军计划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所有
 
 
 
 
260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满分500
 
 
 
 
260
满分300
 
 
 
 
156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满分500
 
 
 
 
260
满分300
 
 
 
 
156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