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0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及基本要求

2005年03月22日 来源: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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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0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统考和联考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备注

单科

总分

哲学(01

50

75

325

对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照顾。

经济学(02

60

90

365

法学

03,不含法律硕士)

58

87

335

教育学(04

56

84

340

文学(05

55

83

345

历史学(06

55

83

325

理学

07,不含医科类)

50

75

310

工学(08,不含医科类)

52

78

320

医学(10,另含医科类070812

52

78

320

管理学(12,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和医科类)

60

90

350

法律硕士(030180

55

83

335

工商管理硕士

120280

外国语60

综合能力120

190

①本科毕业69年(大专毕业811年、研究生毕业4 7年)者,外国语不低于55,综合能力不低于115,总分不低于180

②本科毕业10年(大专毕业12年、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者,外国语不低于50,综合能力不低于110,总分不低于170

  注:

  1.外国语、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2.表中括号内01~12为学科门类代码,030180、120280为专业代码;

  3.复试通知将于3月下旬由各院(系)寄发,复试将在4月初结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各学科专业一般按1:1.2的比例(个别学科专业可视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复试。复试的方式、科目及选拔原则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查询或向报考院(系)咨询。

  附: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附:复旦大学2005年各院系招收硕士生复试选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