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05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005年03月22日 来源: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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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同济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通过,现公布我校2005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对达到本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且生源充足的有关院(系),可按一级学科向上调整本单位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具体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政治 / 英语

业务课 1/2

总分

备注

哲学( 01 )

50

75

300

*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 5 个自治区、 30 个自治州、 119 个自治县(旗),并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总分降 5 分或单科降 3 分(仅 1 门)。

* 工作单位在内蒙 (15) 、贵州 (52) 、云南 (53) 、西藏、甘肃 (62) 、青海、宁夏 (64) 、新疆 (65) 、广西 (45) 九省(区),或重庆 (50) 、四川 (51) 、陕西 (61) 三省(市),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单科降 2 分(仅 1 门)。

经济学( 02 )

53

90

335

法学( 03 )

54

80

330

教育学( 04 )

52

80

320

文学( 05 )(不含艺术学)

54

80

335

理学( 07 )

48

75

310

工学( 08 )

50

75

310

医学( 10 )

50

75

310

管理学( 12 )

54

85

325

艺术学( 0504 )

50

80

310

单考生

45

70

300

软件工程( 081280 )

50

75

310

工商管理( 120280 )

50

110

175

见注 1

 

注1.MBA考生符合条件允许参加复试:本科毕业5年及以上、或专科毕业7年及以上,管理综合不低于105分,总分不低于170分。

 

注2.  一级学科力学[0801]参照理科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予以照顾。

 

注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调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通知

 

根据我校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公布我院调整后的2005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

 

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         复试分数总分要求为  315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       复试分数总分要求为  315

 

其余按学校公布的2005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05-3-1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调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通知

 

根据我校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公布我院调整后的2005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

 

      复试分数总分要求为  333

 

其余按学校公布的2005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5-3-18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调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通知

 

根据我校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公布我院调整后的2005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

 

经济学学科     复试分数要求为单科5890 总分340

 

其余按学校公布的2005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5-3-18